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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的名侦探

我来回答一下:1.爱伦·坡生平: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美国19世纪的诗人、小说家、评论家,不仅在美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一位十分独特的作家。父母亲是流浪艺人,在坡两三岁时便相继去世。接着他为一富商收养,但始终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他念过一年大学,也进过有名的西点军校,但没有毕业。坡天生聪慧,18岁便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后来写小说又获奖。他此后靠写作与做编辑维持生活,但仍贫病交加。他年轻的妻子咯血死在他的怀里,因此他的作品里经常出现血与死的图景。坡40岁时从美国南方的里士满去北方,中途不省人事地倒在巴尔底摩市街头,四天后去世。贡献:爱伦·坡在文学批评、小说创作与诗歌创作上都有建树。坡把英国的浪漫主义诗歌创作理论引进美国,并加上个人的特色,如他强调要创造独立自在的美,强调诗歌的音乐格律等。他的创作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诗歌的原理》,评论霍桑的《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的《老古玩店》等作品至今被子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之作。坡创作了近70篇短篇小说,有些是冒险小说、恐怖小说、心理小说,其中一部分着重写犯罪与推理,如《失窃的信件》、《金甲虫》等。西文普遍认为他是侦探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鼻祖,也有人说他是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开拓者。坡继承了德国与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传统。但坡也有自己的特点:他着重反映生活中隐藏与内在的一面、主观意识的一面,并且常从一个处于黑暗与绝望中的人的角度,追忆甜蜜的生活,追求一种“只应天上有”的所谓“超凡的美”。从这一点来说,坡开创了西文现代诗歌的先河。书中侦探:奥基斯特·杜宾爱伦·坡塑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侦探形象奥基斯特·杜宾。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在事业上屡受挫折,靠吃遗产度日。他的唯一兴趣是与书作伴。他喜欢幻想,喜欢在黑夜静静地思考问题,尤其对生活中的疑案充满了兴起。他具备侦探所应具备的分析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尤其注重人的心理活动,把犯罪活动与人的贪欲联系起来。杜宾是世界文艺舞台最早亮相的名侦探。爱伦·坡还为杜宾设计了一个呆头呆脑、自以为高明的记者作陪衬角色。(后来的侦探小说中有许多都塑造了陪衬人物,如著名的福尔摩斯的朋友兼撰稿人华生医生,波洛的朋阿瑟·柯南·道尔2.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柯南·道尔出生于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道尔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不过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躁的歇洛克·福尔摩斯。1885年道尔与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结婚,但是霍金斯在1906年因结核病过世。1907年道尔与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结婚。1890年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1891年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这使得道尔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19世纪末英国在南非的布尔战争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道尔为此写了一本名为《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的小册子,为英国辩护。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发行,有很大影响。道尔相信正是由于这本书使他在1902年被封爵。20世纪初道尔两次参选国会议员,却都没有当选。道尔本人也曾卷入两桩有趣的案件。一次是在1906年,一名英印混血律师被指控发送恐吓信以及虐待动物。虽然这名律师被逮捕后,依然有动物被虐待,警方却一口咬定这名律师有罪。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案件后,1907年英国建立了刑事上诉法庭。因此可以说道尔不但帮助了这名律师,还间接协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诉机制。另一次则是在1908年,一名经营赌场的德国籍犹太人被控用棒子袭击一名82岁的老妇人。到晚年时道尔开始相信唯灵论,甚至还曾以此为主题写过好几部小说。柯南·道尔在1930年7月7日去世。 友黑斯廷斯上尉。)书中侦探: 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卡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读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说话很快,声调很高。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回忆录的执笔人。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注1)3. 约翰·狄克逊·卡尔约翰·狄克逊·卡尔(1906~1997),美国籍作家,出生于宾州,毕业于哈维佛学院,曾远赴巴黎留学,但随即转往英国定居。作者另有其他笔名,其中狄克逊·卡尔最著名。卡尔的推理小说中俯拾皆是“密室谋杀谜团”与“不可能的犯罪”的情节,世人推崇他为“密室大师”。他是“本格派”推理小说中最擅长“密室推理”的小说家,所谓的“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说的案情必须包含了一个以上完全封闭的空间,理论上处于无法进入或脱出的状态,然而小说案情中却发生必须有进出活动的事实。重要作品:《三口棺材》、《歪曲的枢纽》、《亡灵出没在古城》(即《连续自杀事件》)、《女巫角》、《宝剑八》等。书中侦探:基甸.菲尔博士亨利·梅瑞威尔爵士卡尔笔下主要有两位名侦探,亦即菲尔博士与亨利·梅瑞威尔爵士。猛一看之下,两人似乎极为相像,都是身材高壮,声如洪钟,学养俱佳却透著点古怪的中壮年英国绅士,但两人其实各有各的特质与个性。以菲尔博士来说,其形象显然是根据英国名作家却斯特顿所塑造,这位可以用肥胖形容的绅士,必须靠著两支拐杖走路,个性一直以来也都相当和蔼可亲。他有一头蓬松的乱发,头上经常戴著铲形帽,喜欢穿著斗蓬。平日住在俭朴小屋的他,并未与当局有任何正式的往来。另一方面说来,亨利·梅瑞威尔爵士身材虽然也很“结实”,并且有个“威武”的大肚子,身手却非常灵活矫健,而且他个性易怒,常常高声发起脾气,叫人有点不敢亲近。这位富有的爵士,出身自英国渊源最久远的爵位,对自己的公职身份经常嗤之以鼻,不过在最初几本小说中,他还是英国情报局的领袖呢。在最早的小说中便可以明显看出,这个戴著眼镜、秃头、经常一脸不悦的梅瑞威尔爵士,有著浓浓的邱吉尔味,在后期的小说中,这样的特质更是变本加厉。近年来,推理界是将卡尔的菲尔博士系列,视为其主要成就,不过更早期一点,广受评论欢迎的,则是梅瑞威尔爵士,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海克拉夫(Howard Haycraft,重要著作为《Murder for 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在 1941 年便写道,梅瑞威尔爵士那“老头子”,“在当代各个小说名侦探中,最受当今作家喜爱”。4.阿加莎·克里斯蒂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是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她的许多侦探小说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和英国乡村女侦探简·玛普尔的形象。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Agatha Mary Clarissa Miller)于1890年9月15日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市。她早年丧父,小时候并未受过正规教育,多靠母亲的指导与自修来充实自己。1914年她与英国皇家空军军官阿奇波尔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结婚,后改姓夫姓。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加入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有机会接触并认识有关药物的各种知识,奠定了日后在小说中对药理的运用的基础。在这段时间中,她常与姐姐玛姬一同阅读侦探小说,并且一起讨论其中的情节布局,因此勾起了写作的兴趣,并且写下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不过当时遭到多家出版商的退稿(与柯南·道尔当年的境遇一样),后来终于在1920年问世。克里斯蒂的第一次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于1928年离婚。为了平复婚变的伤痛,她只身到海外旅行,期间在西亚、非洲(土耳其、埃及等地)的经验,提供了她“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Death on the Nile(尼罗河惨案)”等名著的素材。在小亚细亚的旅途中结识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Max Mallowan),并与他结婚,婚姻生活顺利。再婚后的克里斯蒂依然沿用前夫的姓为笔名,继续她的文学创作。1971年获得女爵士封号。1976年1月20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沃灵福德逝世。书中侦探:1)赫尔克里·波洛赫尔克里·波洛是阿加莎所创造出来的高傲的比利时名侦探。他矮矮胖胖,小胡子翘起,还有一个鸡蛋一样的脑袋。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从比利时亡命到伦敦,并开设一间私人侦探社。每当被法国人误会是英国人时,他总会纠正对方说:“我是比利时人!”而他也常摸著两撇胡子自傲地说:“我赫尔克里·波洛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波洛头脑里有无数灰色细胞,灰色细胞就是对每个人作心理分析,从对方的服饰、举止、爱好、人生观作综合分析,然后进行逻辑推理,波洛几乎没有与任何人博斗过,他总是慢吞吞的、悠闲的,像一只老猫观察一群嬉闹的老鼠,从中找到哪只"老鼠"在作案。波洛注重每个人物的背景分析,比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凶手作案都与过去的历史有关。她在叙述中暗藏机关,隐瞒真相,但通过调查和分析,把一个个凶手捉拿归案。波洛以智慧和心理学知识破案,于是也成了福尔摩斯时代之后最负盛名的大侦探。2)简·马普尔小姐也是阿加莎笔下的人物,她是来自圣玛莉米德村的可敬老小姐侦探,是个天生的侦探,是小说所描述过的最佳侦查头脑之一,。很不幸的,除了无意中透露出的片段之外,简.马普尔小姐的早年生活,是鲜为人知的。她第一次出现在《寓所谜案》时,大约是65-70岁之间。她那时给人的印象就是世人对她永远的印象。5.莫里斯·勒布朗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船主。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在高尔依读中学时,就认识法国大作家福楼拜,听福楼拜讲述动人的文学故事。后来,勒布朗又认识了莫伯桑与左拉。年轻的勒布朗有机会从文学大师那里获得创作经验,这对他以后走上文学道路产生了影响。勒布朗中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到工厂去管理业务,勒布朗对机器声无法忍受,决心放弃继承父业,他不顾父亲反对,去巴黎学习法律。1887年发表处女作《一个女郎》。1900年,他开始了记者生涯。1907年,"福尔摩斯热"的浪潮已经影响了法国的出版界,他受法国侦探小说家爱弥尔·茄波里安的影响,开始涉足侦探小说。巴黎一位出版商邀请勒布朗为一份杂志写侦探推理小说,并讲明要塑造一个法国侦探,来与英国侦探福尔摩斯比个高低。这个要求是有难度的,但也是诱人的,这对勒布朗来说既是一个机会,又是一个挑战。他决定尝试一下,并想标新立异,塑造一个不是侦探但同样令人喜爱的文学典型。勒布朗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侠盗。他的《侠盗亚森·罗宾》问世以后,果然大受欢迎,好评如潮。这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学地位,使他信心大增。在世界侦探小说史上,勒布朗以50多本《侠盗亚森·罗宾》引人注目书中侦探:亚森·罗宾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亚森·罗宾,最初是个大盗,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为百姓出头,与豪门争斗。他的神出鬼没,让警方束手无策。后来他又成了侦探,最后竟当上了法国的警察厅长。亚森·罗宾这一形象的产生,当然与法兰西民族有关,只有在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法国,才会让一个大盗一跃而成为警察厅长。这对于性格保守的英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怪事。5.艾勒里·奎因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达奈与曼里德·李合作的笔名。其代表作是《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法国香粉之谜》和《荷兰鞋之谜》。1932年问世的《希腊棺材之谜》曾获得爱伦·坡奖(这是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所发的年奖,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他们两人合作,一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书中侦探:艾勒里·奎因(这个是侦探,与作者同名)他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魄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他思维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这一形象成为美国侦探人物的标准模式——一个极具性感的现代美国的福尔摩斯。6.范·达因范·达因(S·S·Van Dine),真名是威·亨·赖特,1888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后,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学习美术。1907年起,作为美术评论家和文艺批评家,经常在《洛杉矶时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还担任过著名杂志《花花公子》的主编。1916年发表处女作《有前途的男人》。这篇小说虽然引起了批评家的注目,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利益。由于他本来身体就不好,加之身兼报刊专栏作家、编辑、小说家等数职,终于在1923年病倒,不得不度过两年多的疗养生活。在养病期间,他通读了2000本以上的侦探小说,最后引起了他自己的创作欲望,便使用笔名写起侦探小说来。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是《本森谋杀案》(1926),书中侦探菲格·万斯首次登场。由于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大受读者欢迎,范·达因写了十几部以他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不过,还是初期的6篇质量较高。尤其是《主教杀人案》和《格林老宅谋杀案》,堪称古典侦探小说的杰作。1939年,范·戴恩去世。书中侦探:菲格·万斯是达因小说中的侦探。万斯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他擅长击剑,又是高尔夫球好手。对牌戏也很精通,身上总是穿着最入时的服装。另外,万斯知识广博,对于艺术,尤其是绘画有很大的兴趣。他住所内收藏了许多东西方的美术作品。他曾在哈佛大学攻谈心理学,对这门学科有深广的知识。万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新的推理方法。与福尔摩斯那种在地板上来回地爬着寻找物证的的归纳推理相对照,他更重视罪犯的心理和动机,主张以心理分析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根据这种心理分析方法,侦探万斯在《加那利谋杀案》(1927年)中,与怀疑对象打扑克;在《主教杀人案》(1929年)中,万斯分析国际象棋棋谱,做出了有些孩子气的举动,在轻松的气氛中侦破了案件。7.约瑟芬·铁伊1897年生于苏格兰因佛内斯,就读于当地的皇家学院。之后,在伯明翰的安斯地物理训练学院接受三年训练,然后开始物理训练讲师的生涯。后来,她辞职照顾住在洛克耐斯的父亲,并开始写作。这位英籍女作家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的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罗西·谢尔斯都是大产量、行销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只写了8部推理小说,8部水平齐一的好小说,是推理史上为数不多的没有失败之作的大师。1952年逝世于伦敦。书中侦探: 爱伦·格兰特铁伊笔下的侦探。在三十年代崛起的众多神探中,艾伦·格兰特(Alan Grant)算是非常特立独行的一位,他的出道,的确是当时推理文坛的异数。教养良好、面貌姣好、个性有点自以为是,甚至非要别人领他的情不可,艾伦·格兰特,就是这么一位冥顽不灵、与众不同的家伙。烦恼与偏见,一位平等主义者说真的,格兰特早就可以退休了,他的姑妈留了一笔遗产,够他余生享用不尽;况且,格兰特在苏格兰警场干了那么久,他也应该去警察特种学校再深造,充实些不一样的技能,但他还是固执地留在原来岗位。然而,就是因为这些个人本质,使得这个杜撰的虚构角色,反而像一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真实人物,他有生活上的烦恼与偏见,以及让同侪钦佩的锐利第六感;他的专业知识博得人们的尊敬;他对种族抱持著平等主义,也赢得众人的好感。破案第六感,一个无法休憩的工作狂拥有第六感,是人人称羡的事。格兰特可以在数人之中,一眼认出犯罪者。对他来说,虽然这是卓越本事的来源,但也形成一种性格弱点:灵敏的直觉让他断案如神,却也常教他独排众议、一意孤行。最糟糕的是,一旦案情陷入胶著状况,所有线索看似费解又毫无关连之时,严重的挫败感便会涌上他的心头,教他寝食难安,甚至不眠不休地查案,直到找出真相为止心智才能获得休憩。欣赏犯罪,一个不辞辛劳的检视者格兰特对专业的要求已达完美的境界。关于犯罪事件,他也以同样的观点来看待,并且有相当独特的见解:非但不唾弃,反而是欣赏它们。他检视犯罪案件,态度是严谨而不辞辛劳的,所有能动用的资源,包括警场里的同仁在内,他通通不会放过。因此,格兰特不是一人独大的行动者,他也绝非不会犯错的圣者。事实上,这位警察是这么描述自己的:“一个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由于心存平等主义的信仰,无论是畅销作家、行窃惯犯、同性恋剧作家,或是基层的巡逻警察,格兰特都能轻松自如地与之相处;不管处在四星级的高级旅馆,还是贩售麦芽啤酒的低廉酒吧,他都能恰如其分地表现自我,而不显得格格不入。周旋真实人物,一个心力交瘁的劳碌者格兰特体验生活、罪案以及真实的人性。和他相逢或擦身而过的人们,有爱尔兰共和军、狗仔队新闻记者、猛汉刺客、犯罪组织,以及现实世界中的男女老少。他同情年轻人缺乏梦想,对教育体系丧失信心;甚至为了观察人性,他旅行会去搭坐火车头等厢,藉此揣摩百万富翁的习性。他是如此悲天悯人、勤奋不辍,难怪格兰特因公受伤而住院时,会无聊地心烦意乱,因而试图为四百年前的王室谋杀案翻案(见《时间之女》一书);由于性格中有自毁倾向,所以他无法享受舒适的家庭生活,虽曾与女性交往,但终究是一生未娶。这么一位“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究竟能否称的上是英雄呢?这真是个耐人寻味的好问题啊!8.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美国最具代表性的侦探小说作家,早年曾为执业律师,立志为少数民族服务,执业期间即发表过以法律为背景的短篇侦探小说,由于颇受欢迎,因而改写长篇侦探小说,在《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之后,正式成为专业作家。加德纳的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书中侦探: 培利·梅森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笔下的侦探。侦探活跃的舞台各有不同,梅森律师是以法庭为舞台的。他是个单身的中年男子,表情严肃。承办的案件以谋杀等刑事案件为主。为探究事实真相,在秘书黛拉和侦探保罗的协助下,进行精密的侦查行动。他无视任何权势的威胁,在法庭上发挥卓越的辩论技巧,因此经常获得胜利。有时候他会采取一些几近违法的行动,不过他认为那是为了正义不得进行的冒险。9.乔治·西默农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年2月23日生于比利时,父亲是保险推销员。他15岁失学,挣钱糊口,干过面包铺、书店店员,16岁在《列日日报》工作,开始写作,19岁到巴黎以写作为生。困境练就了他极快的写作速度,曾经1天写上百页、3天写一部小说。他最初写暴力色情通俗小说,1931年-1972年创作了82部以梅格雷探长为主角的侦探小说,广受欢迎,被译成各国文字并拍成电影电视,被誉为法国的福尔摩斯。1952年,西默农被选为比利时皇家文学院院士。西默农用17个笔名写了431部小说,是20世纪最高产的作家之一,作品被译成87种语言,销量超过5亿册,被改编成55部电影和许多电视剧。西默农的作品文笔简练,善于营造气氛和心理分析。他喜爱体育、旅游,热爱生活,不图虚名,在美国、加拿大、法国生活多年,1959年定居瑞士洛桑,1989年逝世。他有过33处住所,两个妻子和众多情人。书中侦探:梅格雷警长西默农笔下的侦探。这位身高5尺11寸、体型肥胖而动作迟缓、胡子剃得干干净净、脾气略微暴躁、嘴中总是叼着烟管的巴黎警探,绝对称得上是推理史上的神奇人物之一。农夫之子,警界之光梅格雷是农夫之子,生于法国Moulins的乡村地。年轻时前往巴黎求学,主修医学,未料后来居然往警界发展。刚踏入警界时,梅格雷担任的是身穿制服的自行车巡逻员,尔后获拔擢到凶杀组副组长。从此他平步青云,屡见奇功,一路从探长、督察、窜升到高高在上的督察长。不过虽然位居高位,英美各国的译者还是习惯简称梅格雷为督察,甚至此称号也成为他名字的一部份。与案情同谋,为罪犯同情想要具体描述梅格雷的办案方法,其实是有点困难。因为,这位法国警察从不依靠繁复的法庭证据来破案,他极少冗长而反覆地质询嫌疑犯,也不采用一般警方遵循的查案程序。其实说穿了,梅格雷的方法很简单,他只是常常造访命案现场,将自己融入整个犯罪的氛围中,然后注意每个涉案人的行为举止、和事件的发展情势。逐渐地,他了解了每一个当事人,认清了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此时,整个案件背景犹如产生了自己的视觉影像、听觉音效、以及特有的情境气氛,硂种种的讯息,将引导梅格雷的直觉走向真相,找出真凶。慈悲为怀的宿命修护者梅格雷个性的最大特色,即是办案的耐心和对凶嫌持有悲天悯人的同情心。他把自己完全融入成为案件的一部份,所以能与罪犯感同身受,并且在采取逮捕行动时,不但不洋洋得意,反而是难掩自身所流露的悲伤情怀;有时候,他甚至故意网开一面,让案情不了了之。梅格雷曾自称是个“宿命的修护者”——使卷入命案中的一群人或一个地方,离开失序浑沌的悲惨情结,重新回到平衡状态——他绝非是为拯救正义的复仇者。与其他著名神探相比较,梅格雷的身分其实像是一个“作家”,他拥有作家该具备的特点:好奇心。因此,梅格雷渴望探知人们的心理状态与犯罪动机,他关心生活中碰到的每个人、同情市井小民的所作所为,也愿意为他们修补生命中的缺憾。探长的温馨小窝,完美的女性典范梅格雷系列探案的出版前后长达40年,不过他的创造者乔治。西默农只让自己的主角老了10岁。西默农自己身旁的女人无数,但他却要求梅格雷对老婆从一而终,绝无二念。梅格雷太太是手艺极佳的厨师,她也是个可爱迷人且充满温情的伴侣,无论梅格雷探长要跑遍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甚至是前往美国查案,梅格雷太太始终守在他们的甜蜜小窝,等着丈夫凯旋。或许,这才是西默农一生所汲汲追寻的完美女性。梅格雷的系列探案,不仅仅是在心理迷宫中找解答,作者还希望读者跟随着梅格雷的办案脚步,展开一段心灵之旅的自我成长。于此,我们将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人——包括那英明的神探——彼此之间并无太大的差别;除非在关键的时刻,走岔了路 .10.卡斯顿·勒胡卡斯顿·勒胡(1868—1927),20世纪初法国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之一,在法国有“永恒的记者”之称,被誉为“通俗小说奇才”。毕业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书记员,业余创作随笔和短篇小说。1890年开始涉身报业,曾作为特派记者周游世界各地。1900年开始创作长篇小说。他的小说风格诡异,擅长以不可思议的内容和场景来营造恐怖玄异的气氛,并在恐怖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人性。他的《黄色房间之谜》被誉为“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代表作《歌剧魅影》被多次搬上舞台和荧幕。书中侦探:约瑟夫·鲁尔达庇勒胡笔下的年轻侦探。他是巴黎一家晚报《时代》的新闻记者。本名约瑟芬,但是因为他的大大的圆圆的头,别人叫他“鲁尔达庇”(法语里“滚珠”的意思)。刚满18岁已经解决了好几起困难的案子,所以民众对他的评价上升,为报纸增加了销量。他唯一的推理方法就是纯理论性的思考,不会被经验、常识和人的外表所迷惑。在真正解决案件之前,总是说一些不接触核心的故弄玄虚的话。11.江户川乱步(1894——1965),日本文坛上被誉为“侦探推理小说之父”的江户川乱步,是日本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他的作品,情节扑朔迷离,悬念强烈,既充满妖异、诡谲的气氛,又有着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断,既以荒诞、幻想的浪漫为创作主调,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

教育思想:孔孟荀董的教育思想

一、孔子的教育思想 孔子的理想是要实现人与人之间充满仁爱的大同世界。为了实现大同世界,关键是要把仁爱思想灌输到广大群众中去,为此需要培养一大批有志于弘扬和推行仁道的志士和君子。这类志士和君子既要有弘道和行道的志向,又要有弘道和行道的德才。 志向是指:“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论语· 泰伯》),“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论语· 卫灵公》)。 德才是指:具有智、仁、勇、艺、礼、乐等六个方面的德行与才能,即孔子所说的:“若藏武仲之知(智),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 宪问》)由于“不欲”含有“克己”之意,按“克己复礼为仁”的说法,“不欲”含有可达仁之意,故可解释为“仁”。可见培养具有上述弘道与行道志向与德才的君子或志士就是孔子教育的培养目标。 关于教育的作用,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既重视其社会作用,也重视其在个人发展中的作用。《礼记》中《大学》篇关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著名论述既说明了儒家关于大学教育的过程和步骤,也清楚地表明了儒家对教育作用的看法:通过格物、致知做到诚意、正心(即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做到不为各种私心邪念所动摇)从而达到修身的目的(即形成完善的人格),这是教育对个人发展所起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每个人都积极为促进各自家庭的和谐美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国家的繁荣、稳定而努力作出自己的贡献(齐家、治国),这是教育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有些学者认为,儒家教育思想是只考虑教育的社会作用而忽视个人的发展,甚至是压抑个性的发展。这种看法是不公允的。事实上儒家教育思想很重视个人的发展,“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就是儒家促进个人发展的理论基础。但儒家的个人发展不是只强调“自我”而不管他人的极端个人主义的发展,而是“己欲利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以完善人格为目标、和群体和谐一致的个人发展。这是孔子教育思想与西方教育思想很不相同的地方,也正是孔子教育思想的伟大之处。 关于教育的对象,可用孔子的一句名言“有教无类”(《论语· 卫灵公》)来概括,即不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华夏与狄夷都可以接受教育。这在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末期和把狄夷看作非我族类的“豺狼”的时代,孔子能对教育对象有如此认识,并能在实践中始终以此作为办学方针,这无疑表明孔子有极大的革命勇气与魄力。 孔子为达到上述培养目标而确定的教学内容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等六门课程。周公制作礼乐以治天下,“礼”用于维护各种人伦和道德规范;“乐”是通过音乐、舞蹈、诗歌等艺术手段使学生从情感上接受道德的熏陶,所以礼乐互为表里,共同完成德育任务;“射”是射箭,“御”是指驾驭战车的技术,这两项属军事技能;“书”包括识字和自然博物常识,相当于现代的文化科学知识;“数”的教学不仅指一般的数学知识还包括记日、记月、记年的历法,甚至“八卦”也属数教的内容[1]。由六艺可见,孔子的教学内容已包括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三部分。但这三部分内容并非等量齐观的,从“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个关于仁的重要定义来看,孔子显然是把“学会做人”即德育放在基础或首要的地位来强调的。由于“乐”教相当于现代的美育,军事技能相当于现代军事体育,科学文化知识就是智育,因此我们可以说,孔子在2500年前已明确提出了教学内容应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并且应以德育为基础,把德育放在首位,这种教育思想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于六艺中的“书”,有的学者认为只包括识字而不包括自然科学知识,许多人认为孔子只讲伦理道德,忽视自然科学,这完全是误解。由王炳照、阎国华教授主编于94年6月出版的“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第一卷)中,已列举了大量有关孔子亲身向弟子们传授自然科学知识(包括气象、天文、历法、动植物、地理和古生物等内容)的事例,其中有些事例还来自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所提供的资料。《国语· 鲁语下》也有不少这类事例的记载。所以认为孔子重文轻理,或只教伦理道德而不教自然科学的说法是站不住的。儒家轻视自然科学是汉儒和宋儒们所为,是违背孔子教育思想的。在这点上必须将孔子代表的先秦儒家和以后的汉儒、宋儒划清界限。 关于教学内容的实施(即教学过程)孔子明确提出应划分为学、思、习、行等四个阶段。前两个阶段是学习知识的过程,后两个阶段则是知识外化的过程--要求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要“躬行践履”。孔子是第一个将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观点纳入教学过程的教育家。“他的这一思想为儒家后学所继承和发展,并以孔子名义总结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其中‘博学’、‘审问’属于‘学’的过程,‘慎思’、‘明辨’是‘思’的过程,‘笃行’则是‘习’和‘行’的过程。这五个阶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学过程的内在联系,这是中国最早提出的教学过程阶段论,对我国古代教学曾起过重大的影响。”[2] 关于教学方法孔子更有诸多辉煌创造如:循循善诱、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温故知新、循序渐进,叩其两端、举一反三、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千古流传,至今仍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中发挥作用。 孔子晚年,皓首穷经改编出的“六书”(诗、书、礼、乐、易、春秋)是我国第一套完整的教科书,以后被荀子尊称“六经”,除“乐”经亡佚失传以外,其余五经在我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是官学和私学的最基本教材。 可见,孔子从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的作用、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一直到教材建设等诸多方面均有卓越建树,不仅为我国儒家教育思想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在世界教育史上也有其崇高的地位。其中特别值得我们引以自豪的是孔子在以下几方面对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所作出的贡献: 第一是关于道德教育。 孔子的道德教育有以下两个鲜明特色: 一是狠抓德育的根本。如上所述,在德、智、体、美诸育中,德育被放在首要地位加以强调。那么道德教育本身,有没有基础,要不要基础,这还是一个至今尚未引起人们重视的问题。“孔子素以道德教育著称于世,他的成功之道正是发现并加强了德育的‘基础教育’,而德育的‘基础’,就是他所谓的务本。”[1]。“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 学而》)这里的“本”就是做人的根本,“务本”就是要学会做人,学会作一个有仁爱之心,能“泛爱众”,和“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即能为人民大众谋福利的人。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关于德育的根本是要“教会学生做人”这一思想,指出,要作一个真正合乎道德规范的人必须具备完美的人格。实施德育的过程就是塑造和完善人格的过程。孟子认为,有无人格是区别人兽的标志,丧失人格就要沦为禽兽。所以造就人格是德育的根本任务。孟子关于人格内涵的论述,有些虽已不完全适合今天的情况,但是孟子所提倡的人格标准,即“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 滕文公下》)[3]则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起过巨大作用。正如张岱年先生所指出的:“一切进步的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艺术家都受到这个人格标准的影响”[4]。把完善人格作为做人的目标并把造就理想人格作为德育的根本任务--孔孟的这一光辉思想不仅至今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当前的教育现状来说真可谓“切中时弊”。 二是重视方法与途径。孔子的道德教育不仅注意抓根本,即有明确的道德教育目标--造就理想人格,而且还给出了达到这一目标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如上所述,孔子关于道德教育的最高目标是要培养具有最大的仁爱之心、能“泛爱众”和“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即能为人民大众谋福利的人,也只有这种人才有可能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以这就是具有最理想、最完善人格的人。但是这样的崇高目标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就能达到的,必须有适当的培养途径和方法才能逐渐完善人格的塑造,达到最终的目标。“由近及远,推己及人”就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好方法。其具体实施步骤则是:孝、悌、忠、信,即先从自己最亲近的人开始培养仁爱之心(这是最容易做到的,也是德育的最起码要求),然后向纵、横两个方向逐步扩展:纵向扩展是指,在对父母尽孝的基础上,进一步上推则要求对长辈、对上级领导乃至国家领导人都要尊重和敬爱;对国家则要尽“忠”。这就意味着在国家危亡的紧急关头要勇于为国捐躯;而在和平时期则要对自己所承担的、与国家利益有关的事业或是与人民大众利益有关的工作忠于职守,尽心尽责。向下推则要求对子女要“慈”(父慈才能子孝),对下级也要象对子女一样关怀、爱护、帮助┄┄。横向扩展是指,在对兄弟友爱(“悌”)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左右推即对平辈也要讲友爱,对朋友要态度真诚讲求信用。这就是“由近及远”逐步做到孝、悌、忠、信的要求(也就是不同层次的“践仁”要求)。当这几步都已做到以后,再进一步要求“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道德修养(即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的修养),这样,就不难在上述基础上把仁爱之心进一步扩展到全社会,达到“泛爱众”的要求。可见,孔子实施道德教育的方法与途径非常清楚、明确:其方法就是“由近及远,推己及人”,具体途径与步骤则如下图所示:“由近及远,推己及人”的践仁途径由图可见,“孝悌”是孔子道德的中心与出发点,而泛爱众则是其最终目标与归宿。显然,这样的道德教育方法、途径由于步骤清楚、明确,所以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再加上每一步都是按照由近及远,由亲至疏的顺序,既体现了由易到难的原则,也使人觉得合情合理,符合人之常情,愿意这样去做。因而便于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去躬行践履,不会使人产生“说教”或“灌输”的生硬感觉。 反观我们多年来对中小学生的道德教育是怎么进行的呢?文革以前的五、六十年代是讲“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改革开放以后是“五讲、四美、三热爱”。这些道德教育目标都很正确、也很具体,可是收效并不大,原因在哪里呢?“五爱”中的每一爱都很重要,都是德育的根本,德育的中心,结果多中心等于没中心。加上又未能提出可以被中小学生躬行践履的具体途径与方法,于是就使这些正确的道德目标仅仅成为动听的口号,难以落实到人们的行动上。“五讲、四美、三热爱”也有类似的弊病。这种状况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引起教育领导部门的重视,加上高考指挥棒的作用,只重智育忽视德育的现象日趋严重,德育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就更无人过问了。 第二是关于教育心理。 搞教育的人不重视心理研究,搞心理学的人不重视教育实践--在目前国内教育界和心理学界这已是相当普遍的现象,甚至成为一种偏向。但是在2500年前的春秋末期,在当时还没有心理学这门科学,人们对心理现象还毫无认识的情况下,孔子却能敏锐地观察出人们在学习过程中的种种心理活动,并对这些心理活动作出深刻分析,然后在教学过程中加以灵活运用,从而取得良好效果。孔子对教育心理的贡献不仅在中国古代教育家中绝无仅有,在世界的古代教育家中也极为罕见。 下面我们仅列举几个主要方面,对孔子的教育心理学造诣之深就可见一斑:关于学习动机--“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 为政》),说明孔子认识到求学需先立志,即先解决动机问题,才能使学习有内在驱动力,不致半途而废。 关于学习的三种不同心理境界--“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 雍也》),说明孔子已认识到学习的内驱力不仅与动机有关,还与意志和情感有关,并且按内驱力大小把学习的心理境界分成三个层次:想学、好学、乐学。其中“乐学”是最高层次,可以产生最大的内驱力。孔子的这一发现是对教育心理学的莫大贡献。 对问题解决过程中两种关键心理状态的分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论语· 述而》),孔子发现“愤”和“悱”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必然要出现的两种心理状态(关于这个问题在下面一节中将详加分析),并指出,学生处于这两种状态的时刻就是教师进行启发式教学的最佳时机。 先天禀赋与后天努力的关系--“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 阳货》),孔子指出,每个人先天的禀赋是很相近的,但是每个人的习性(习惯和性格)却有很大的不同,这是由于每个人后天学习成效有很大差异的缘故。这句话等于宣告教育不仅对人的知识与能力的培养起关键作用,而且对人的心理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每个人的不同心理特点施教--孔子指出,人的智力有智、愚、中之分,人的性格有鲁、喭之异,人的心理状态有勇进与退缩之别,而且每个人的才能有不同的发展趋势(例如有的适合文学,有的适合从政,有的适合军事,有的适合商贾┅┅)因此教学中必须根据这些不同的心理特点因人而异施教,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

约翰·狄克森·卡尔的代表作品有哪些?

个人简介生于 1906 年 11 月 30 日,卒于 19来自77 年 2 月 27 日,是位多华黄又它传行效产的美国籍推理小说家360问答,除了「约翰·狄克森·卡尔」之外,也曾使用过「卡特了企这亚车找·狄克森」(Carter Dickson)、「卡尔·狄克森」(Carr Dickson)以及「罗杰·费尔拜恩」(Roger Fairbairn)等多个笔名发表作品。卡尔是公女临供热吗核娘祖局认的古典推理黄金时期伟大作家之一,写作上注重谜团的设计,并辅以复杂而紧凑的情节。他大部分的小说及短篇故事中都有一个古怪的侦探,负责解开种种不可思议同时又带有超自然神秘味道的犯罪,这样的风格主要是受到法国作家勒胡(Gaston Leroux)以及英国文学巨擘 G. K. 却斯特顿的布朗神父系列所影响。事实上,卡尔笔下那肥胖、和蔼的字典编纂家基甸·菲尔博士完重措参一胶,正是根据切斯特顿的形象而写的。生平与作品生平与作源关轻置克常照品卡尔生于美国宾放州联合镇(Uniontown, Pennsylvania)里罪图今孔激载扩密屋挥,父亲曾任民主党议员。高中时课业表现平平,但已经开始热中于推理方面的写作。1931 年他于海外留学时,与英国女子克蕾成犯顶东对儿·克利夫斯(Clarice Cleaves)结婚,缺脚并定居于英国,两人共育有三子,之后才于 1948 年返回美国。卡尔于 1950 年代所写的大部分作品,场景都是设定在英国或欧洲,由于文笔极富欧洲风味,因此当时有人还一度认为,「卡尔」其实是英国知名幽默作家伍德霍斯(P. G. Wodehouse)的笔名。 「密室杀人」(locked room mystery)是推理小说常见的一种类型,通常名探们要解决的,都是些「不可能的犯罪」,像宪是在密闭或内部上锁之房间内发生的谋杀案,或是死者被勒杀或近距离刺杀于雪地或泥地,但尸体旁除了死者自己的脚印外,却没有任何其他痕迹。而说到「密室杀人」,一定会想到有「密室之王」之称的卡尔,特别是于考敌水行静矿买的多菲尔博士系列的名作「安血日未率快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s,1935 年出版,英另拉族矛师红华洋国版书名为 The Hollow Man),这本谜团离奇诡异但构思严谨的小说,不但经常为许多推理作家或评论家评选为密室杰作首选之外,书中第十七章借菲尔博士之口所发表的密室讲号病迫大义,更可视为一篇总结「想演立艺元门才哪演不可能犯罪」手法的精辟论文。主要系列介绍卡尔笔下主要有两位名侦探,亦即菲尔博士与亨利·梅瑞威克养肉亲立好父尔维女传尔爵士。猛一看之下,两人似乎极为相像,都是身材高壮,声如甲氢滑洪钟,学养俱佳却透着点古怪的中壮年英国绅士,但两人其实各有各的特质与个性。 以菲尔博士来说,其形象显然是根据英国名作家却斯特顿所塑造,这位可以用肥胖形容的绅士,必须靠着两支拐杖走路,个性一直以来也都相当和蔼可亲。他有一头蓬松的乱发,头上经常戴着铲形帽,喜欢穿着斗蓬。平日住在俭朴小屋的他,并未与当局有任何正式的往来。 另一方面说来,亨利·梅瑞威尔爵士身材虽然也很「结实」,并且有个「威武」的大肚子,身手却非常灵活矫健,而且他个性易怒,常常高声发起脾气,叫人有点不敢亲近。这位富有的爵士,出身自英国渊源最久远的爵位,对自己的公职身份经常嗤之以鼻,不过在最初几本小说中,他还是英国情报局的领袖呢。在最早的小说中便可以明显看出,这个戴着眼镜、秃头、经常一脸不悦的梅瑞威尔爵士,有着浓浓的邱吉尔味,在后期的小说中,这样的特质更是变本加厉。 近年来,推理界是将卡尔的菲尔博士系列,视为其主要成就,不过更早期一点,广受评论欢迎的,则是梅瑞威尔爵士,着名推理小说评论家海克拉夫(Howard Haycraft,重要着作为《Murder for 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在 1941 年便写道,梅瑞威尔爵士那「老头子」,「在当代各个小说名侦探中,最受当今作家喜爱」。 以「约翰‧狄克森‧卡尔」发表之小说 1960 年平装版封面有中文名者皆是根据台湾脸谱出版文化已出版之翻译书。菲尔博士系列 女巫角(Hag's Nook),1933 The Mad Hatter Mystery,1933 The Blind Barber,1934 The Eight Of Swords,1934 Death-Watch,1935 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s),1935(英国版书名:The Hollow Man) 阿拉伯之夜谋杀案(The Arabian Nights Murder),1936 To Wake The Dead,1938 歪曲的枢纽(The Crooked Hinge),1938 绿胶囊之谜(The Problem Of The Green Capsule,1939(英国版书名:The Black Spectacles) The Problem Of The Wire Cage,1939 The Man Who Could Not Shudder,1940 The Case of the Constant Suicides,1941 Death Turns The Tables,1942(英国版书名:The Seat Of The Scornful) The Emperor's Snuffbox,1942 Till Death Do Us Part,1944 He Who Whispers,1946 The Sleeping Sphinx,1947 Below Suspicion,1949(Patrick Butler 亦有出现) The Dead Man's Knock,1958 In Spite Of Thunder,1960 The House At Satan's Elbow,1965 Panic In Box C,1966 Dark Of The Moon,1968 亨利班克林系列 It Walks By Night,1930 Castle Skull,1931 The Lost Gallows,1931 The Corpse In The Waxworks,1932(英国版书名:The Waxworks Murder) The Four False Weapons, Being the Return of Bencolin,1938 Poison In Jest,1932 The Burning Court,1937 The Bride Of Newgate,1950,历史推理 The Devil In Velvet,1951,历史推理 The Nine Wrong Answers,1952 Captain Cut-Throat,1955,历史推理 Patrick Butler For The Defence(书中侦探为 Patrick Butler),1956 Fire, Burn!,1957,历史推理 Scandal At High Chimneys: A Victorian Melodrama,1959,历史推理 The Witch Of The Lowtide: An Edwardian Melodrama,1961,历史推理 The Demoniacs,1962,历史推理 Most Secret,1964(其前身为卡尔以笔名「罗杰·费尔拜恩」于 1937 年发表之旧作 Devil Kinsmere,修订后再重新发行) Papa La-Bas,1968,历史推理 The Ghosts' High Noon,1970,历史推理 Deadly Hall,1971,历史推理 The Hungry Goblin: A Victorian Detective Novel,1972(书中侦探为 Wilkie Collins) 梅瑞威尔爵士系列 The Plague Court Murders,1934 The White Priory Murders,1934 The Red Widow Murders,1935 The Unicorn Murders,1935 The Magic Lantern Murders,1936(英国版书名:The Punch And Judy Murders) The Peacock Feather Murders,1937(英国版书名:The Ten Teacups) Death In Five Boxes,1938 The Judas Window,1938 The Reader Is Warned,1939 And So To Murder,1940 Nine - And Death Makes Ten,1940(英国版书名:Murder In The Submarine Zone) Seeing Is Believing,941 The Gilded Man,1942 She Died A Lady,1943 He Wouldn't Kill Patience,1944 The Curse Of The Bronze Lamp,1945(英国版书名:Lord Of The Sorcerors) My Late Wives,1946 The Skeleton In The Clock,1948 A Graveyard To Let,1949 Night At The Mocking Widow,1950 Behind The Crimson Blind,1952 The Cavalier's Cup,1953 其他The Bowstring Murders,1934 (Originally published as by Carr Dickson, but Carr's publishers complained that the name was too similar to Carr's real name, so Carter Dickson was substituted.) Fatal Descent (in collaboration with John Rhode) - 1939(英国版书名:Drop To His Death) Fear Is The Same,1956,历史推理短篇小说集The Department of Queer Complaints(以卡特·狄克森之名发表,书中侦探为 Colonel March),1940 Dr. Fell, Detective, and Other Stories ,1947(菲尔博士系列) The Third Bullet and Other Stories,1954 The Exploits of Sherlock Holmes , with Adrian Conan Doyle,1954(歇洛克·福尔摩斯) The Men Who Explained Miracles(含菲尔博士、梅瑞威尔爵士与其他侦探)非文学类作品The Murder of Sir Edmund Godfrey,1936, historical recreation of a noted murder in 1678 The Life of Sir Arthur Conan Doyle,1949, the authorized b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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